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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生产厂房、商业、办公等房产分割出售

 

办理依据:

《关于商业和办公用房权属单元分割转让权属登记问题的通知》(建房发[2005]122号)、《湖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和明确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湖房发[2004]43号)。

办理程序:

受理材料,审查相关材料,出具办理意见,发出办证联系单。审查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审查是否可以出售,相关物业、维修基金、保修金、物业用房等落实情况。

提供的材料:

1.分割出售申请报告;

2.规划审批意见;

3.规划审批同意的建筑施工图;

4.消防、环保验收合格证;

5.申请出售房源清单;

6.规划验收确认意见;

7.分割测绘成果报告。

承诺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10个工作日(不包括测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