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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湖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标准。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17年3月31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2-2159216

    联系地址: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